盐政行政许可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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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政行政许可事项

发布日期:2014-12-10 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市盐务管理局 字号:[ ]


  盐政行政许可事项

  

序号?

行政许可事项?

法律
依据?

条件?

数量?

程序?

许可
有效
期限?

须提交的材料?

具体责任处室?

收费
情况?

跨县(市、区)食盐、其它用盐运输许可

《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》

1、货主信息完善真实;2、盐产品的调拨符合计划要求;

3、承运人符合盐产品运销条件

一车(船)一证食盐运输实行准运证制度。调拨到省外的食盐的运输,应当持有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准运证。省内跨市(地)、县(市、区)调拨的食盐、其他用盐的运输,应当持有省盐业主管机构或市(地)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准运证。

水路45天、

  铁路20天、

  公路3天

1、跨县(市、区)食盐、其它用盐运输许可申请表;

2、货主的身份证明;

3、盐产品的调拨计划;

4、承运人合格运输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
盐政处?

不收费?

  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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