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
台盐党〔2013〕6号
各县(市、区)盐务局、各处(部、厂)室:
为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经局(公司)党委研究,决定成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。具体名单如下:
组 长:徐赞刚(党委书记、局长、经理)
副组长:丛海鸣(副局长、党委委员)
成 员:林国法(副经理、党委委员)
洪仙明(副经理、党委委员)
朱雪萍(人力资源处处长、党支部委员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,丛海鸣兼任办公室主任,朱雪萍为办公室副主任。
中共浙江省gb28365-2012委员会
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|